发布时间:2013-09-26 10:12:27 来源:福州市建筑业协会 所属类别: 下载中心

关于申报福州市“工人先锋号”、“五一先锋岗”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工会: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在推动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创先争优、再立新功,福州市总工会近期拟命名表彰一批福州市“工人先锋号”、“五一先锋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1.近年来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为加快建设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推动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并具有时代性、先进性和示范性的车间、工段、班组、科室等团队。原则上,福州市“工人先锋号”授予企业车间、工段、班组等团队;福州市“五一先锋岗”授予机关事业单位科室、部门等团队。

2.全市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等各类型的小微企业,原则上申报福州市“工人先锋号”。

二、推荐标准

1.在推进福州新区开放开发,推动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尤其是在抓好五大战役、重点工程建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2.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工作深入扎实,管理科学民主,牢固树立技术创新意识和节能环保意识,积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工作效率、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居同行业领先水平的。

3.在努力建设美丽福州,尤其是在提高城市宜居宜业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推动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观,打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争创国家生态城市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4.在建设平安和谐福州,尤其是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救难救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5.坚持文明、优质、诚信的服务理念,积极开展服务创新,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为客户提供热情周到、规范满意的服务,社会满意度和公众认可度高,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居同行业领先水平的。

6.坚持开展各种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成绩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无人身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设备事故,在发展先进生产力、促进社会进步、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的。

7.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有体现行业特色、团队精神的承诺口号,具有积极进取、奋勇争先,团结协作、和谐共进的团队精神,职工积极性充分发挥,团队凝聚力强、影响力大、职工信赖、公众认可的。

三、推荐要求

1.要切实按照推荐标准,确保把行业领先、业绩全面、亮点突出的先进典型选树出来,要注重对窗口服务单位班组(科室)的选送和推荐,加强培育和创建。

2.原则上一个单位同批申报的市“工人先锋号”、“五一先锋岗”数量不得超过2个。

3.简明情况表(一份)、申报表(一式三份)于9月25日前报送市城建工会。若申报对象为小微企业,“单位团队全称”为企业名称,并在简明情况表中“推荐类型”一栏注明小微企业。简明情况表和申报表的发送到电子邮箱:1051421260@QQ.com。联系人:吴思达83256092.

 

 

福州市城建工会

2013年9月12日

 

附件:福州市工人先锋号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