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2-17 16:00:19 来源:福州市建筑业协会 所属类别: 热点关注

市建委推广建筑垃圾源头分类与回收利用工作



      市建委对在建项目中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对具备提升条件的拆旧废弃物、工程泥浆、河道淤泥、污水处理淤泥等建筑垃圾进行初步的分类处理。其中拆旧废弃物中可以回收的废弃钢筋大部分进行回收进行钢材再利用,废旧混凝土部分用于施工回填,其余无法资源化的部分均运送至固体废物消纳点;工程泥浆与河道淤泥先于项目内进行分类堆放,待其干燥后外运至消纳点;污水处理淤泥采用焚烧制砖、堆肥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再利用。同时按照要求选择30%的在建工地进行建筑垃圾分类试点,特别是回填需求大、资源化率高的地铁与内河治理项目均列入建筑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重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