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1-03 10:06:11 来源:福州市建筑业协会 所属类别: 有关文件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建设工程工地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冬春期间,生产生活用电频繁,火灾高发特别是重特大火灾多发。为切实做好建设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榕安办[2019]72号)部署,我局制定了《福州市建设工程工地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日常监管工作抓好部署落实,确保建设工程消防安全。

专此通知

附件:福州市建设工程工地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20日

福州市建设工程工地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建设工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结合行业实际,制定建设工程工地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重点检查火灾高发、消防安全薄弱区域,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按照消防安全“一岗双责”的要求,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工程参建单位落实各项消防安全保障措施,提升火灾防控能力,确保今冬明春建设工程工地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3月(全国“两会”结束后)。

三、工作重点

检查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重点检查:

(一)施工现场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分开设置情况,特别是仓库、活动板房、工地临时用房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建筑材料以及安全网、外脚手架的防火性能;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电焊等明火作业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二)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组织开展施工作业人员消防教育培训以及施工现场防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四、实施步骤

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专项治理与抓好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9年12月25日前)。各县(市)区建设局、市安全站和市地铁质安站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分工,细化今冬明春消防检查工作具体内容、职责任务及相关要求,迅速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确保传达到所监管工程的建设各方主体。

(二)组织实施纠阶段(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工程参建各单位按照今冬明春消防检查工作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及时落实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各县(市)区建设局、市安全站和市地铁质安站组织建设工程工地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隐患、自主整改隐患,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火灾隐患”或“消防安全隐患已整改到位”)活动,并在工程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张贴公告。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同时,各县(市)区建设局、市安全站和市地铁质安站对监管工程开展火灾隐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督促,限期落实隐患整改,实行闭环管理。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各县(市)区建设局、市安全站和市地铁质安站认真分析总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及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管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建设局、市安全站和市地铁质安站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认真分析本辖区内建设工程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火灾预防措施,做到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提升消防工作整体水平。

(二)强化检查执法。各县(市)区建设局、市安全站和市地铁质安站要在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自查自纠的同时,加强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对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依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三)强化宣传培训。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结合行业实际,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发动广大企业职工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常识、火灾预防、灾害自救、逃生技能、隐患自查等方面的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开展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以及及时报警、扑灭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强化沟通协作。各县(市)区建设局、市安全站和市地铁质安站要加强与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密切配合,建立协作机制,强化培训指导和技术支持,开展联合执法和应急演练,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请各县(市)区建设局、市安全站和市地铁质安站及时报送本地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推进情况;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送工作总结(传真:0591-83307271,邮箱:fzsjsja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