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加快工程项目建设实施进度的要求,市工改办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提升施工图审查效率的若干意见>等三项政策措施的通知》具体措施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福州市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改革实施细则(试行)》(详附件),对简化前置手续、优化专项审查、强化质量责任等事项作了细化。
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执行过程中的有任何问题和建议,可联系市建设局科技处,联系电话:83314600。
特此通知
附件:福州市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改革实施细则(试行)
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1日
福州市关于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图改革的实施细则(试行)
为深化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效率,鼓励设计单位加强自身质量保证体系、提升工程设计质量,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提升施工图审查效率的若干意见>等三项政策措施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审查告知承诺制
(一)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提供质量保证承诺,并上传完整施工图设计文件至福建省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的项目,经核实后即可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报告书不作为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下达项目开工令之前,应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报告书及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
二、调整审查范围
(二)对省住建厅《关于提升施工图审查效率的若干意见》中免予审查的小型、简单项目,除涉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深基坑、高边坡等项目外,试行承诺制免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提供质量保证承诺后,对设计单位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免予审查。
(三)不属于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行业的工业、交通、电力等行业建设项目,按照各自行业主管部门对建设程序的要求进行管理。对其生产区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不予审查(省住建厅确定的消防设计互审制的项目除外)。
(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设计单位在踏勘现场核实建设条件后,根据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批准文件,编制增设电梯主体及管网、用电修改施工图,对设计文件的安全性、合理性承担责任。设计单位提供质量保证承诺后,施工图设计文件免于审查。
三、优化专项设计审查
(五)结合绿色建筑技术研究与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对完整应用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本地适用绿色建筑技术措施建议清单技术的项目,试行承诺制免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提供质量保证承诺,且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且涉及的相关专项设计文件、计算书等文件同步上传数字化审查系统后,绿色建筑免于专项审查。
(六)非标门窗、大型门窗的专项设计文件在经主体工程设计单位技术复核并出具书面复核意见后,专项设计文件、计算书等文件同步上传数字化审查系统后,可免于专项审查。
(七)未改变使用功能、结构受力的1000平方米以下办公建筑室内装修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提供质量保证承诺,设计文件经主体工程设计单位或同等资质设计单位技术复核并出具书面复核意见后,可免于装修设计审查。
四、分阶段审查
(八)在保证质量安全和技术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对因技术等特殊情况需要分阶段送审的项目,允许分阶段送审,但应委托同一机构审查。桩基设计文件分阶段送审的,设计单位在出具完整项目施工图时,应对影响桩基设计的相关条件是否发生变化作出判定。
五、强化质保体系
(九)对免于审查的设计项目(含专项设计),设计单位应进一步强化单位内质量保证体系,免审项目均应事先经单位技术管理部门自审合格(非本单位承担的专项设计,应按要求进行技术复核),并留存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参审专家签字的内审记录备查。
六、落实主体责任
(十)免审项目的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交质量承诺书,承诺其上传至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的施工图符合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后果。
(十一)免审项目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提供质量责任终身负责制承诺书。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代表设计单位负责工程项目全过程设计质量管理,对工程设计质量承担主要责任。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确认承担项目的设计人员,包括设计人、校对人、审核人、审定人和专业负责人,符合相应的资格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七、加大检查力度
(十二)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大对免审项目的日常检查力度,发现施工图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工程建设标准的,应当责令整改,依法给予处罚,并根据《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将相关情况记入设计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信用记录,同时应向社会公布。
(十三)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为施工图抽查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持。
(十四)本实施细则于下发之日起试行。对试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向市城乡建设局反映。
1、单体建筑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超过三层、檐口高度18米以下且无地下室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民用建筑(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除外)。
2、跨度小于6米、楼盖无动荷载的三层以下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多层厂房和仓库(甲、乙、丙类厂房或仓库除外)。
3、单独立项的绿化工程、建筑智能化专项工程。
4、城市支路(不含桥梁)。
5、非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行业的工业、交通、电力等行业建设项目,按照各自行业主管部门对建设程序的要求进行管理。对其生产区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不予审查(省住建厅确定的消防设计互审制的项目除外)。
6、建设项目工艺设计不予审查,工业建筑的构筑物(烟囱、水塔、地上贮水(油)池、地上贮仓等高耸结构)仅对其结构安全进行技术复核)。
7、专项设计:
(1)完整应用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本地适用绿色建筑技术措施建议清单技术的项目;
(2)非标门窗、大型门窗的专项设计文件;
(3)未改变使用功能、结构受力的1000平方米以下办公建筑室内装修工程。
8、未涉及主体承重结构变动、使用功能变化以及未超过原设计荷载的立面改造工程。
9、即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
10、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技术措施(深基坑、高边坡除外)。
11、抢险救灾的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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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建设的福州市XXXXXXXXXX花园于2020年12月委托福州市XXXXXXXXXXXXXXXsheji设计,目前已完成施工图设计。作为建设项目第一责任人,我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将组织设计单位严格依据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国家与地方标准开展设计,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保证合理设计周期,保证项目设计质量。
我单位清楚项目免于施工图审查可能存在的质量安全与经济风险,将采取措施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做好风险管控。
建设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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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设计的 于 年 月 日完成施工图设计。作为项目设计单位,我单位郑重承诺:该项目严格依据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国家与地方标准开展设计,并按照我单位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开展质量管理。
我单位清楚项目免于施工图审查可能存在的质量安全与经济风险,将采取措施管控风险,并在工程生命周期内承担因该施工图设计文件原因所造成相关风险的法律责任。
设计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设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依法承担终身质量责任:
(一)遵守国家和省、市工程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二)严格按照核定的工程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开展设计业务,不越级和超范围设计或以其他工程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设计业务,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设计业务,依法签订工程设计业务合同,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设计业务。
(三)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文件、勘察成果和工程建设规范、标准进行设计,不超规模、超标准设计。
(四)确保提供的设计文件经过严格的内部审核校对程序,符合国家规定的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加盖有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执业人员印章的合法有效的施工图纸,并及时将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归档保存。
(五)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和工艺生产线等外,不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六)按规定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好设计交底,做好后期服务工作,配合建设工程的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竣工验收等工作,并按时提交工程项目的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七)积极配合各方做好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的处理工作。
(八)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变更,涉及到建设规模、行业标准、工艺流程等重大变更,须由建设单位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才进行设计变更修改。
(九)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设计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附表
岗 位 | 姓 名 | 身份证、执业资格及证号 | 承诺人签名 | 日 期 | |
单位法人 | 身份证号 | ||||
技术负责人 | 身份证号 | ||||
项目负责人 | 执业资格及证号 | ||||
注册建筑师 | 执业资格及证号 | ||||
注册结构师 | 执业资格及证号 | ||||
注册设备师(给排水) | 执业资格及证号 | ||||
注册电气师 | 执业资格及证号 | ||||
注册设备师(暖通) | 执业资格及证号 | ||||
其他责任人 | |||||
其他责任人 | |||||
其他责任人 | |||||
其他责任人 | |||||
其他责任人 | |||||
其他责任人 |
注:其他责任人栏目不够时可自行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