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建设系统高温天气下的安全生产工作,维护一线作业人员安全健康权益,减少因高温天气造成的人员、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有效预防高温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我局制定印发《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高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执行高温停工或限时作业的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作业环境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向劳动者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知识,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药品等高温防范措施,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针对建筑施工高温防范,要求工程参建单位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做好消毒、通风、降温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二是在施工现场搭设凉棚和饮水点,配备足够的饮用水、凉茶及清凉油、藿香正气水等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三是加强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严格食品采购、制作、供应等环节的卫生控制,确保饮食安全。四是加强施工现场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制,加强巡查检查,防止露天高温暴晒。落实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加大对电气线路及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因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短路引发火灾事故。五是加强高温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板报、班前活动、交底会等,向作业人员普及高温中暑急救等医学常识和应对措施。
2、针对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要求相关企业落实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对各类供气设施的安全巡查,特别要检查消防水池、消防泵、喷淋管线的使用状况和安全阀、放散管、压力表的工作情况,高温天气下要根据设施情况增加喷淋次数。液化石油气罐瓶站、供应站点要合理摆设液化气气瓶,防止气瓶长时间暴晒。完善供气安全应急预案,做好防雷击、防爆燃、防泄漏和设施维护、故障抢修等工作,防范因高温暴晒导致燃气安全事故。二是加强供水水质安全监测,增加对水源、出厂水的水质监测项目和频率,根据原水水质变化及时调整药剂投加量,严格防范急性传染性疾病发生。做好供水机电设备运行维护,确保高温条件下设备运行正常。落实保障供水工作预案和各项制度,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切实保障城镇用水安全。
3、强化高温防范工作的同时不放松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办公(作业)场所通风消毒、人员实名登记、八闽健康码查验、人员测温、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和食品安全管理等防疫措施。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发现中高风险地区来榕员工,第一时间上报属地防疫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