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01 10:54:37 来源:福州市建筑业协会 所属类别: 有关文件

【转发】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建筑工人劳务实名制差异化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住建局)、市造价站: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及建筑工人劳务实名制管理,强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技术管理人员信息报送,经研究,对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建筑工人劳务实名制实施差异化管理(以下简称“差异化监管”),在按规定开展建筑工人劳务实名制管理的基础上,对以下情形增加现场检查频次,具体情形、措施及有关要求如下:

  一、差异化监管适用对象

  根据《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版)》,对福州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实施建筑工人劳务实名制差异化管理。

  二、实施差异化监管项目类型

  1.以每半月一次的频率,随机抽查对应半月内的一天的我市在建项目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登记的上班工人人数信息,根据每个季度(三个月,共计六次)抽取的人数信息,统计得出各项目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登记的上班工人人数的平均值。按照以下抽取比例,随机抽取项目列入下一季度差异化监管项目名单:

  (1)对登记的上班工人人数的平均值≤30人的项目,按照项目数的25%的比例随机抽取。

  (2)对30人<登记的上班工人人数的平均值≤80人的项目,按项目数的15%的比例随机抽取。

  (3)对存在项目经理连续5天以上(含5天)未到岗的项目,按项目数的50%的比例随机抽取。

  同一项目同时符合上述情形的,抽取比例就高。市管项目由市造价站按上述规定随机抽取。

  2.对在工程项目技术管理人员信息报送工作中,施工单位不配合、不按要求及时报送材料或材料弄虚作假的项目,列入下一季度差异化监管项目名单。

  3.对在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市场行为检查中,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不配合、不按要求及时报送材料,或材料弄虚作假、对发现问题不按要求及时整改的项目,列入下一季度差异化监管项目名单。

  4.因欠薪欠款等问题造成集体上访的项目,视情将责任施工单位在福州的所有在建项目,列入下一季度差异化监管项目名单。

  5.其他经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认为应当列入差异化监管情形的,根据实际情况,列入差异化监管项目名单。

  三、差异化监管现场检查开展方式

  依照《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版)》的要求,对被列入差异化监管名单的项目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插现场的方式,现场检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相关的内业资料,重点检查现场管理人员备案及考勤情况以及建筑工人的劳动合同管理、实名制管理、考勤(工作量考核)管理、工资支付管理工作

  市管项目现场检查由市造价站组织开展,各县(市)区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

  四、差异化监管现场检查结果运用

  1.发现的问题存在涉及违反企业合同履约行为的,由项目所在地的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单位依据相关规定,在下一次的合同履约评价中进行记分。

  2.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记分情况,每季度汇总报送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对于差异化监管过程中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或不配合的项目,将在后续开展的监管工作中,列为加强管理对象,进一步强化监管行为。

  本通知自2024年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