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会须知
一、本会会员为团体会员,不设个人会员。
二、申请入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2、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3、为本市含五区七县(市)建筑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建筑大、中专院校及外省市进榕单位。
三、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书;
2、经理事会讨论通过,授权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3、由秘书处办理入会登记,颁发会员证书。
四、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
3、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优先享受本会提供的信息和其他方面的服务;
4、具有对本会工作的建议批评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遵守行规行约,维护行业利益;
2、积极承担本会委托的工作,支持并参加本会举行的各项活动;
3、按规定按时交纳会费;
4、关心本会工作,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
六、入会应提交材料:
1、入会申请表(下载中心下载)
2、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