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建筑业协会、会员企业:
根据《福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精神,现将2023年度先进企业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凡本会会员的企业可自愿申报,非会员企业的,须先办理入会手续。
二、申报程序:
各参评企业应认真填写《申报表》,连同其他申报材料装订成册(A4大小,申报材料详见附件4)报送。
推荐单位请按照“评选办法”严格审核,择优推荐,并对申报企业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以及是否有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违规或严重失信行为进行审核。
三、业绩考核期:
参评企业申报业绩应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获奖的业绩。
获奖业绩时间的确认以获奖文件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优质结构工程奖或安全文明参建业绩奖项,不能作为参评条件。
四、收件时间及方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秀丽、梁飞娜
联系电话:0591—87520387、87537874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新路315号市三建四楼
附件:
1、福州市建筑业企业先进企业评选办法
2、2023年度福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申报表
3、2023年度福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申报信息汇总表
4、福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申报资料要求
福州市建筑业协会
2024年2月28日